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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被怼脸拍、吃饭被全网看……直播侵权困局何解
时间:2026-04-16 08:13:33| 来源: 半月谈

  理发被怼脸拍、吃饭被全网看……

  顾客成了商家“引流工具”

  理发被怼脸拍、吃饭被全网看、健身被网友“评头论足”……半月谈记者近期在多地调查发现,随着直播广泛融入线下消费场景,不少健身房、理发店、饭店、温泉酒店等商业场所将直播作为引流获客的重要手段。

  部分商家为展示真实场景和现场氛围,在未提前告知顾客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消费者纳入直播镜头,甚至进行特写、放大拍摄,对此,消费者反映强烈,矛盾突出。

  直播镜头屡屡突破隐私边界

  “进餐厅吃顿饭,结果全程被直播,连和家人聊天的内容都被清晰收录,要不是朋友刷到直播转发给我,我完全不知道。”吉林长春市民杨辛欣说,后来才知道该餐厅长期以固定机位直播店内场景,用餐高峰期有不少人观看。

  半月谈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店直播镜头正对就餐区,未设置任何提示标识,消费者大多在不知情状态下“被入镜”。当问及直播是否征得顾客同意时,该店店员表示:“店里直播,主要是展示店内环境和当前客流量,可以让顾客错峰就餐,减少等位,没什么需要征求同意的。”

  在其他消费场景中,此类“不告而播”的现象也颇为普遍。今年2月,东北某地的方先生在一家理发店烫发时,看到理发师胸前戴有一部运动相机,疑似在直播,在短视频平台搜索该店铺账号后,方先生发现自己头上布满卷发棒的形象就出现在直播画面中,面部清晰可见,其间自己和理发师的谈话也被“公之于网”。

  健身行业更是直播侵权的“重灾区”。广州的李女士在健身时发现一个固定机位的手机一直对着自己拍,靠近才发现是健身房正在直播。“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感觉既尴尬又愤怒。”李女士说,当她要求关闭直播时,店员只是掉转了拍摄方向,并回应“在拍店内设施和环境,没专门拍你,别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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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谈记者在多个商圈、各类商业场所走访发现,不少商家将直播作为引流获客的手段,但均未在明显位置张贴“直播提示”,也未向直播时入镜的顾客征求意见。

  在各大直播平台,半月谈记者发现,在一些温泉酒店、水上乐园等场所,顾客身着泳装的身影也被一些商家拍入直播画面,直播间评论区不乏对消费者外貌、身材的低俗评论。

  社交平台上,也有不少消费者分享和吐槽类似经历,“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被拍”“消费者在商业场所也应该有隐私,不喜欢这种被偷窥感”……

  商家利益与消费者权益的交锋

  全民直播浪潮下,直播被商家视为高性价比的引流获客渠道。“现在餐饮行业竞争激烈,直播跟拍宣传片相比,成本更低、效果更直接,展示顾客真实的用餐画面才显得生意好,吸引更多人来。”一位餐饮店主对半月谈记者说,直播也是对消费场景的展示,以便顾客提前参考,也可以提醒顾客避开高峰期。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部分商家回应称,“不可能每个人都去问一下”“直播也没对顾客有什么实质性损害”。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瑞红指出,部分商家没有相关法律意识,他们将经营场所的管理权,错误地等同于对顾客肖像、隐私的支配权,往往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将顾客踏入店门视为默许拍摄。

  赵瑞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公共利益需要外,未经本人同意,拍摄并公开他人肖像,均可能构成侵权,即便在所谓的公共场所,未经允许的直播拍摄仍可能构成侵权。

  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成为直播侵权普遍存在的原因之一。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直播侵权纠纷中,即便消费者投诉成功,商家往往只需删除视频、口头道歉,违法成本远低于引流收益。这导致部分商家明知侵权仍心存侥幸,将侵权视为一种“低风险、高回报”的营销手段。

  许多消费者认为,商家通过侵权直播来营销的做法,把引流获客的收益留给自己,却把权益被侵犯的风险丢给顾客,顾客在不知情下的言行举止,可能会被截图转发、恶意传播,甚至引发“网暴”。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表示,线下直播营销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新形态,但流量获取不能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若任由侵权乱象蔓延,不仅破坏消费体验,更会透支行业信任。

  直播侵权困局何解

  面对日益突出的商业直播侵权问题,应划定红线,让直播营销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多方建议,商家开展直播应遵循“提前告知、明确同意、尊重意愿、应遮尽遮”原则。即在门店入口、直播区域显著位置张贴提示标识;对可能入镜的消费者逐一询问,获得明确同意;充分尊重拒绝入镜消费者的意愿,不强制、不诱导、不偷拍;应尽量对直播画面中的无关人员进行打码、虚化处理,避免清晰呈现其肖像特征;对自愿入镜的消费者,明确告知其拍摄和使用范围、留存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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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孙国柱建议,司法机关应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以判例引导行业规范,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未经同意即侵权、侵权即担责”的规则导向。司法实践中,可提高此类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让漠视消费者权益的商家“痛一痛”。

  直播平台方需切实履行把关人责任。王四新认为,直播平台要简化隐私侵权投诉流程,接到举报后快速响应、快速下架;对多次违规的账号采取限流、封禁、纳入黑名单等措施,阻断侵权内容传播。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遭遇“被直播”时,一方面可现场要求停止拍摄、删除画面;另一方面要有意识保留直播录屏、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主张赔礼道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敢于对侵权行为说“不”。(记者:唐成卓 参与采写 靳函霖)

来源:https://www.news.cn/legal/20260416/b942277533a640e2bf95f99a1e006d72/c.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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