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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成武县司法局聚焦春节、元宵节前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春节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以严监管、强警示、树典型的多重举措,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瞿传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史猛、副主任王杰检察官出席活动并部署相关工作。县社区矫正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此次集中教育。
活动现场,县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邵忠雨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明确监管规定:全体对象需进一步端正矫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私自外出行为;必须保持定位手机24小时畅通且随身携带,按时完成司法所报到等监管要求。
史猛检察官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鲜活的违规违法案例,直观揭示擅自脱离监管、违反矫正规定的严重后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守法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筑牢思想防线。
瞿传营强调,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须严守四项要求:一是认清在刑服刑人员身份,社区矫正并非法外之地,摒弃侥幸心理,恪守《社区矫正法》,不碰酒驾、赌博等违法红线。二是服从监管,保持电话畅通,按规在矫务通、钉钉打卡;非必要不离成武县,外出需提前书面申请、获批出行并及时销假,妥善保管定位设备。三是自我约束,远离违法活动、不良人员和风险场所,注意各类安全,警惕电信诈骗。四是珍惜矫正机会,深刻反省、认罪悔罪,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为回归社会打基础。
活动尾声,经各司法所推荐、县司法局严格审核综合评定,现场点名表扬15名社区矫正先进典型。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实现思想蜕变,在教育改造中收获成长,纷纷表示衷心感谢司法行政机关的严格监管与悉心帮扶,助其走出人生迷茫、重塑生活信心;未来将严守法律法规,珍惜矫正改造机会,以积极向上的姿态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既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与守法观念,为其敲响节日守法警钟,也进一步压实了监管责任、健全了监管机制。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正向激励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切实筑牢了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为春节、元宵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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