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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报告中提到的一起案例引发社会关注。
高空抛物,到底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真的是“砸到人赔钱,没砸到没事”吗?
2025年某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某小区,不少物品突然接连从一栋居民楼高层坠落,现场一片狼藉,引发过往群众恐慌。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男子林某彻夜饮酒,情绪失控,将31至33层楼道里堆放的部分物件抛下楼,其中还包括儿童自行车、灭火器等大件物品,造成楼下停放的电动车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案件被移送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中,高空抛物给道路上的行人造成了极大的风险,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这种行为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又该如何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金歆)
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6/0322/c1008-40686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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